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土耳其:瑞典、芬兰未满足土方所提“入约”条件******
土耳其媒体17日援引土国防部长胡卢西·阿卡尔的话报道,瑞典和芬兰没有满足土方所提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条件,土方希望两国按照先前签署的一份文件履行承诺。
土耳其《自由报》援引阿卡尔的话说,土方注意到,瑞典和芬兰没有按照去年6月签署的备忘录履行承诺。土方希望两国采取具体措施,解除对土耳其武器出口禁令并停止支持恐怖组织。
阿卡尔还表示,土方谴责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上周发生的库尔德工人党示威活动。
土耳其政府已就此事召见瑞典驻土大使提出抗议。此外,土检方已启动刑事调查。
瑞典和芬兰去年5月申请加入北约,但遭土耳其反对。经多轮谈判,土耳其、瑞典、芬兰去年6月底签署备忘录,确认土耳其同意支持瑞典和芬兰加入北约,瑞典和芬兰将不支持库尔德工人党、叙利亚库尔德武装“人民保护部队”以及“居伦运动”,并同意解除向土耳其出口国防设备的限制。
土耳其把库尔德工人党和“人民保护部队”定为恐怖组织,认定“居伦运动”2016年在土耳其发动未遂政变。
按照规程,北约必须在30个成员国“一致同意”前提下才能吸纳新成员。目前,土耳其和匈牙利尚未正式批准瑞典和芬兰加入。